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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日期:2023-12-01

中国艺术研究院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承担艺术创作、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智库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学术交流和展览活动,管理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根据有关规定,我院结合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符合北京落户政策的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出站博士后,可按岗位条件要求报考相关岗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已于2023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目前仍在站工作的博士后,可报名应聘,但应于2023年12月底前符合出站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22人)及要求详见《中国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应聘人员应登录网址:https://zhaopin.chinahr.com/zhaopin/zgysyjy2023/index.html,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辅助参考,不计入总分),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进行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未有进入面试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进行计算。综合成绩设定60分(含)为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人员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察、体检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由我单位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被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公告由中国艺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813350 崔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附件下载:

中国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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