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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原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0名
来源:新乡市原阳县 日期:2023-04-13
为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4050”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精神,拟开发窗口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1.开发从事窗口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等辅助性公益性岗位50个,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2.开发从事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等辅助性公益性岗位10个,主要用于安置“4050”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二、条件要求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大专以上学历,户籍所在地为原阳县,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报名人员身份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已享受过县级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开发安置范围。
(二)“4050”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1.户籍所在地为原阳县,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国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劳动能力,愿意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截止2023年3月31日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
3.在原阳县参加过养老、医疗职工保险且未享受过就业资金扶持政策。
三、安置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4日——4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原阳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楼北二楼)
3.咨询电话:0373-7291568
4.报名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5.其他需携带材料: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①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②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人家庭证明、城镇特困职工家庭证明、残疾人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系统截图、在校期间接受过助学贷款证明等);
③符合身份条件3中在本县登记失业半年的高校毕业生,由工作人员通过系统予以查询,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2)“4050”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①《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没有领取纸质《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只需由工作人员网络查询即可);
②社保、医保参保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益岗位安置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安置资格。
(三)招聘及体检
本次公益岗位安置,如岗位报名人数多于拟安置人数的,通过面试形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由下一名递补。
(四)公示
体检完成后,将在原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管理,安置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由派遣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工资待遇。
四、待遇与期限
(一)岗位待遇
按照原阳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部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安置期限
最长为3年,到期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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