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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简章

来源:郑州市社会科学院 日期:2023-02-25

郑州市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郑州市社科院)现为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围绕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郑州历史文化研究,承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研究、编辑科研著作,组织开展社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

一、招聘计划

为加强郑州市社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实科研力量、提升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科研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郑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中共党员;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取得岗位所需要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郑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7.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郑州社科网(http://www.zzskl.cn/)等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zzsskl@sina.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有本人签名的《郑州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以上所有材料请发送PDF格式的电子版本到指定邮箱,原件及复印件请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单位初审

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人事部门牵头,郑州市社科院参与共同组织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业务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的流程为: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向郑州市社科院提供个人学术资料(原件)以供面试专家进行查阅,面试包括进行个人学术陈述、答辩等环节。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四)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郑州市社科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郑州社科网(http://www.zzskl.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考核组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郑州市社科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郑州市社科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聘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郑州市每月15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三)聘用人员入职后,作为郑州市社科院学科带头人进行培养,并给与一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支持等。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17396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监督电话:0371-67888012

邮  箱:zzsskl@sina.com

附件: 郑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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