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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常见就业问题解答

来源: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 日期:2022-03-16

1、双方就业意向书与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双方就业意向书并不等同于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般由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的。而双方就业意向书通常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方签订。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了解毕业生的签约诚意,会急于和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书,但学校不会据此来做就业方案。学校有关违约的处理也并不适用于就业意向书。同学们有两点必须注意:一、有些用人单位会以签订了双方就业意向的同学情况而形成最后的录用名单,不签就业意向就可能会失去加入该用人单位的机会;二、落笔要慎重,如果违反双方就业意向书,也要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2、毕业生就业都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吗?它有什么作用?

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责任:对毕业生来说,是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对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同意盖章后,意味着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对高校来说,承诺办理学生的离校及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所需的材料,如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

每位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因此毕业生一定要考虑清楚以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学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一般由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1)签约是一个法律行为,签约前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单位的隶属很重要。如果到非生源地就业,有的省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广东、广州等)需要户口指标审批,有的省市会在协议书上盖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章,这样协议书方可生效,才可以进行派遣。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权,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需要当地人社局或人才机构审批户口指标、接收人事档案。

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就业协议书上的信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必须规范填写,以保证顺利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手续。

(2)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有些内容是属于劳动合同来约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对此有统一的规定,可能无法满足你个人的特殊要求;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也不必在《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有些用人单位还有可能对某些条款(如薪金等)提出保密而要求不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等。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3)毕业生应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已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已申请出国等,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并在就业协议书相关项目中填写清楚。否则,很容易引起协议纠纷。

4、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而用人单位又无法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怎么办?

现在用人单位从所有制性质上可分为二类: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单位。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人事权,即可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关系。在签约时,他们会告诉你可接收档案、户口关系。而非国有企业(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不能独立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他们通常通过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所以与这些单位签约时,必须提请用人单位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帮助你办理挂靠手续,并在协议书上盖章或出具接收函,否则无法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派遣。如这些单位无法解决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毕业生可视情况,自行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档案、户口挂靠手续。毕业生也可将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5、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真的很重要吗?

报到证,原称“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我校地处湖北,所有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办)办理,报到证分上下两联,有色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白色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档案转递等手续。所以说,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无法报考、录用公务员等,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不具有干部身份,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除录取研究生外,其他学生都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拿到报到证。否则,只能将其档案转入劳动局、街道办事处,按社会招工办理就业,以致失去国家干部身份。

6、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1)两年择业期内申请,重新补发《报到证》

①《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或学校就业部门报告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料

④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两年择业期后申请,出具有关证明

①《证明》(全省统一格式)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此材料可略;

④《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此材料可略)

⑤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单位如不能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如何去就业?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有两种情况:(1)有些单位争取到的户口指标有限,不能满足众多求职者的需求。如果是这种情况,毕业生如仍愿意到该单位工作,可以申请将户口和档案派遣回生源地。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首先,派遣后具有干部身份,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工龄;其次,毕业生以后有机会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将户口调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2)有些用人单位以前一直未录用过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因此不知如何解决该生的户口问题。这样的单位一般是规模较小的外企或民营企业。对于这种用人单位,可建议毕业生请该单位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社局去申请指标,由其做人事代理,这样就有可能解决户口问题。

8、什么是“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到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一般为6月20日左右),还没有以协议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出国(境)留学、录取研究生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列入就业方案的,称为“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视个人情况,分为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和暂不就业毕业生。

(1)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毕业生包括以下几类:

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

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

(2)暂不就业毕业生包括:

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拟升学: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

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未就业毕业生原则上将户档派遣回生源地,待择业期内落实单位后再行改派。

9、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出国的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吗?

准备报考研究生或有意向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可以联系用人单位,但应将有关事宜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告知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予以书面注明,否则,毕业生因录取为研究生或出国留学而发生违约行为的,由其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10、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可以就业吗?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在保留资格期间,需同其他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一样参加就业。

11、毕业生出国(出境)就业,该如何处理户档关系?

毕业生出国(出境)就业,如境外单位委托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在毕业生与该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后,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派遣到该人才服务机构;如无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毕业生需填写《出国出境登记表》,将户口、档案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12、出国留学,档案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派遣回生源地有什么区别?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专业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的机构之一,目前只接收出国留学成行人员档案,优点是比较专业,在国外留学期间所需证明及回国后一些手续的办理比较规范。如果毕业时不能确定出国能否成行,档案只能申请派回生源地,派回生源地的优点是离家近,利用档案比较方便,缺点是有些地方档案管理不规范。

13、离校前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生在离校时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依据我校工作惯例,由学校保卫处户政科统一办理。凡入学时已将户口转入本校,除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外,由学校户政科根据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户口迁转地址出具《常住人口登记表》(武汉市内迁移)或《户口迁移证》(迁往武汉市外),户口迁转地址应明确,严格按照就业协议书等有效材料提供的地址填写。毕业生毕业时从学院(课部)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后到相应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14、入学前是农村户口,申请派遣回生源地后还是农村户口吗?

派遣回生源地后就是城镇居民户口了。各省市就业管理部门一般会有专门机构管理这类集体户口,如果派遣到家庭户上,你的户口页也会注明非农业。

15、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毕业后应尽快将档案转到单位或人事部门?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才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此外,人事档案中还包括学生毕业后的转正手续、历年考核表、职称评定表、奖惩记录、出国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在退休后,档案也不会被销毁,而是继续保存在人才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作为退休依据。

档案具有三大职能:一是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二是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三是为本人提供相关的人事服务的依据。毕业后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购买经济适用房、出国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开具考研(或报考公务员)等相关证明、子女申报生育指标及户口,都可能会用到档案。

对于非国有单位,因为工资、职务都是由单位内部自行确定的,转正定级对毕业生影响不大。但若以后变动工作调到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学毕业生在见习一年期满后,应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而不应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就不再过问。因此应该提醒毕业生,毕业后应尽快将档案转至单位或人才中心等人事部门,避免给自己的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每年毕业生中有一些“弃档族”,这些毕业生包括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或灵活就业的同学,打算来年考研、申请出国的同学,他们往往急于找工作或者不了解政策,未办理任何户档转移或保存手续,一走了之;还有一部分是先前申请将档案暂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暂存期满后仍有一些学生对自己的户档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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