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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县招聘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临时协管员的通知

来源: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 日期:2021-08-11



根据工作需要,温县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乡镇人社所临时协管员,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乡镇(街道)人社所辅助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会讲普通话,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近2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有人社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1年8月5日至9月30日

上午8: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地点:温县人才交流中心(人民大街中段38号)

咨询电话:0391-6195158

报名时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须填写《温县乡镇人社所协管员报名表》;

(4)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含报名表);

2、面试。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作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签订劳务合同。经面试合格,组织考察同意后,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予以聘用。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8>26号) 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温县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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