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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基本条件中教师资格证书的说明

来源: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 日期:2021-07-08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于2021年6月30日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发布后,陆续接到部分考生电话咨询“关于已经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能否报考本区教师招聘岗位”的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对报名基本条件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者报考的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说明如下:

1.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者报考的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3.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4.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说明。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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