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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中站区2021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 日期:2021-06-09

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实施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中站区2021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一)16至24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失业青年(学籍档案在我处保管);

(二)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

(三)在中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存档证》;

(四)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符合见习岗位其他要求。

二、申请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中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需要填写《中站区就业见习报名表》两份(附件1);

(三)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五)《就业创业证》电子打印件两份;

(六)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介绍去见习单位见习。

通过就业见习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向的毕业生,须与见习单位签订《中站区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见习毕业生、见习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执一份。《中站区就业见习协议书》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协议签订后,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见习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报到,见习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

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见习单位秘密,服从见习带教人员的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见习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青年每人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三、见习待遇

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20〕27号),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人每月1330元。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为1190元,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或提前结束见习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中站区就业见习证明》(附件3)报送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提前结束见习的毕业生,其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时间核发。其中,低于3个月见习期的,不拨付见习补贴。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7月10日(工作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站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2、报名地点:焦作市中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联系电话:0391—2945907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尚未就业、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充分了解政策、及时参加报名,并在报名工作中给予帮助支持。

附件1.中站区就业见习报名表

附件2.中站区就业见习协议书

附件3.中站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

附件4.中站区2021年就业见习岗位明细

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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