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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 日期:2021-02-05

根据《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将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环节须佩戴口罩,展示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行程码呈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考点、体检医院。经现场确认有两码异常、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处置。

2.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3.应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并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按平顶山高新区现有外聘人员管理模式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待遇按照平顶山高新区部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5.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主动放弃的,计入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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