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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源汇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 日期:2020-05-12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根据区委巡察机构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共公开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党政群机关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符合转任到党政机关的科级以下人员(不含副科级)。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8.不存在其他不适合到巡察机构工作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未满的,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2.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至5月14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漯河市长江路西段源汇区纪委监委三楼310房间(0395-3369816)。
  (3)报名方法: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源汇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考试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开考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3.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公示和调动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脱离原单位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失信档案。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源汇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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