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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乐县纪委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巡察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 日期:2020-04-11

按照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报请县委同意,中共南乐县纪委近期将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巡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科员级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范围

南乐县县级及以下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国“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不限专业;

5.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8未受过党政纪处分,直系亲属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县委巡察办(组)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4.报名时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乐网、南乐党建网、“清廉南乐”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4月17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共南乐县纪委选调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2寸免冠照片3张(附电子版)。报名地点为县纪委监委组织部310房间,联系人:李徐韬,联系电话:0393-6285968。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选调比例不低于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可适当减少选调人数。资格审查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通知形式向报考人员通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为100分。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拟选调职位1:3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提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考察)。

(五)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提供近两年的工作总结和主要表现材料各一份(附电子版)。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七)体检

按照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严格组织。体检若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确定人选

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试用

在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半年。

(十)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成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把纪律监督贯穿始终,在选调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办理调入手续后,查明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附件:中共南乐县纪委选调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乐县纪委  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

中共南乐县委编办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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