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聘第二次公告
河南是华夏民族始祖、人文初祖黄帝故里,医圣张仲景故乡,河南中医药大学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现有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东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文化路校区等5个校区,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697人,其中硕士生导师793人,博士生导师177人。学校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明显,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开设中医学、中药学等36个本科专业和2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662人,博士研究生273人。中医学学科被列入河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创建学科。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
在第一批面试的基础上,现将2025年剩余空岗予以发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积极弘扬主流意识形态,坚决反对各种邪教组织活动。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4.优秀博士毕业生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引进博士为出站博士后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6.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岗位条件
参照各类人才引进的标准或要求,可咨询相关用人单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2.待遇
(1)纳入省属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按上级规定执行,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发放安家费(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三个档次),为开展科研博士提供科研启动金(理工医科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6万元),发放博士津贴2000元/月(首个聘期)。
(3)符合优秀青年学者引进条件者,可申请聘为“仲景青年学者”。
(4)同时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人才政策支持,如郑州市人才政策: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发放3年)、在郑州首次购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出站博士后可申请安家费20万元。
(6)相关待遇如遇调整,按照学校政策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网站申请相应的岗位,注册账号后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报名入口:https://rsfw.hactcm.edu.cn)。
1.报名与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均请以“应聘单位+姓名+学校+专业”命名),并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https://rsfw.hactcm.edu.cn),注册后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提供有关支撑材料。同时及时与相应单位联系人联系。
报名时需提供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材料。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请应聘人员在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报名。
2. 面试
面试首先由各用人单位定期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实施,可结合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通过人员由学校统一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其中5月24日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举办校园招聘及现场面试,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也可前往现场报名,其余批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相关岗位招满后不再组织下一批面试。
3.体检和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岗,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部网站分批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6.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人事人才工作部 谢老师 0371-65962697(办公室)。
监督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9690072。
学校纪委 0371-656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