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我县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其中,灭火救援岗位30名,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10名;消防文员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2、政府专职消防员:身高:168㎝以上,体重:上下不超过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战斗员: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之间出生),具备高中同等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男性,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之间出生),有B或A类驾驶证,具备高中同等以上文化程度,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3、消防文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20至28周岁(1991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体能良好,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技能人员(如具有车辆维修技术、体育运动特长、烹饪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曾受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6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地点: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地址:沈丘县沙南工业园区永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
参考人员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在语言表述、应变能力、协调沟通和仪表举止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根据考核情况,通知人员参加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军事队列、体能和技能训练。岗前培训时间为45天。
(六)聘用
岗前培训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及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者不予录取。对签订合同后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的、身体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或违反《河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规定解聘。
四、相关待遇
1、聘用管理。专职消防员录用后,安排在我县各消防站工作,实行24小时备勤制,每月轮休不少于6-8天,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婚假和陪产假。消防文员录用后,实行8小时工作制。
2、工资待遇。战斗员初级工资4650元/月(含“五险”);驾驶员初级工资5150元/月(含“五险”);消防文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人员工资实行动态管理,与每月绩效考核挂钩,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
3、职业发展。工作表现优秀或管理能力强者,可选任为正副班长、队长助理、正副分队长、指导员等管理职务,每月分别增发不低于300元、600元、800元、1000元的岗位补贴。综合表现优秀、积极申请入党的,可按程序发展为中共党员。
4、生活待遇。专职消防员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食宿费由单位统一保障,享受24元/人·天的伙食标准,每年夏季、冬季统一发放被装,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五、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汤队长15290077626
张队长19839407119